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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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 通 知

2021-05-21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2016年市直离休干部体检休养待遇的通知》(甬组通〔2016〕8号),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

 1.批次安排:见附件1,请及时通知离休干部本人。

 2.接送时间、地点:请在第一天下午3点前把离休干部送到浙江大学明州医院国际保健中心报到,第2天下午2点前接回(浙江大学明州医院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177号;联系人及电话:邵玲,13736096604)。

 3.名单上报:体检期间,每间房间原则上安排2人。请把《2016年离休干部参加体检人员确认、排房及市直离休干部参加健康沙龙统计表》(附件2)填写好,于5月11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市委老干部局,邮箱:yyuqin@nblgb.gov.cn

 4.工作人员安排:请附件1中标注“*”号的单位,报1名工作人员(包括联系电话),自始至终陪同、协助老干部局的工作。

 5.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对象务必为没有参加市属保健对象体检,本人自愿、家属同意、所在单位把关认可且生活能够自理并无传染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的市直单位离休干部,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参加市级医疗统筹的在甬省部属单位、部队属企业及民政局干休所的离休干部可参照。填报名单时务必信息准确名单如有变化请务必及时与老干部局服务处联系(原则上不临时增减人员)。夫妻双方都是离休干部的,可以报名同批参加体检。请各单位通知离休干部体检期间不要外出。

6.随带物品:请通知参加体检离休干部随带2015年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料、社保卡、洗漱用品、本人2天的常用药等。

7.在外地参加体检的离休干部,需开据当地的有效发票,根据离休干部体检经费标准予以报销:按照市属保健对象的体检项目计算,男为1400元/人,女为1800元/人,体检期间的床位费、伙食费、服务费等其他开支不超过360元/人。

二、休养补贴费领取:工作人员送离休干部到浙江大学明州医院报到的当天下午将相关资料1、各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须加盖财务章或发票章,注明领取人数;2、单位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称)交市委老干部局服务处,我局将及时把离休干部休养补贴打入相关账号(参加市级医疗统筹且2016年1月1日在世的离休干部可领取,标准为1000元/人)。

其他没有参加明州医院离休干部体检的市直单位,请于7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送服务处。

三、关于报名参加市直离休干部“健康沙龙”事宜

时间:9月中下旬

地点:海曙区(具体地点:待定)

主题:饮食与老人保健

参加对象:务必为本人自愿、家属同意、所在单位把关认可且生活能够自理并无传染性疾病、严重慢性病、能够开展正常交流的市直单位离休干部

活动方式:讲座与互动相结合

现场专家:特聘健康饮食、心脑血管等方面的专家

报名方式:请市直各单位征求离休干部意见,上报《体检人员确认及排房表》时一并上报。

联系人:袁玉钦

联系电话及传真:18258788818(692818)、55888812

 


                            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服务处

2016年5月5日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联系电话:(0574)891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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